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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市烟草专卖局(公司)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071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。200851日起施行。

 

根据《条例》,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,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

 

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本局编制了《泗洪县烟草专卖局(分公司)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,《指南》将及时作出更新、说明。
  
  一、泗洪县烟草专卖局(分公司)主动公开信息

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。依照《国家保密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。

  本局政府公开信息分类、编排体系
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:

1、机构概况

1)机构主要职能

2)机构领导及分工

3)内设机构职能

4)直属单位

2、政策法规

1)法律

2)法规

3)规章

4)规范性文件

3、规划计划

1)中、长期规划

2)阶段性规划、计划

3)年度工作计划

4、业务工作

1)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

2)年度重点工作安排

3)工作总结

5、其他

 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:政府信息索取号、信息名称、内容概述、生成日期、文件编号、发布机构等内容。

  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获取方式
  
1、公开范围
 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《泗洪县烟草专卖局(公司)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
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(泗洪县人民北路)查阅。
  
2、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
本局当面受理点:烟草专卖局办公室(人民北路);办公时间:工作日;联系电话:0527- 86222540
  本机关还将根据工作需要采用新闻发布会、刊物、报纸、便民资料、电子显示屏、触摸屏、公示栏等公开方式。
 
3、公开时限
  各类信息产生后,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
20日内公开。
  二、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
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。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 
● 受理机构
 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本机关办公室;
办公地址:泗洪县人民北路;
办公时间:工作日;
联系电话:
0527-86222540

传真号码: 0527-86222540
邮政编码: 223900
 
  ●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,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  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  ● 申请方式
  
1、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
  
2、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申请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
  3、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通过宿迁烟草网(ycj.suqian.gov.cn)“信息公开目录”栏目填写电子版《申请书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。
 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。
  ● 申请处理
  
1、本机关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  
2、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,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  
3、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  
4、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  
5、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
  6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。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机关监察处投诉。
监督电话:0527-86302600
地址:人民北路19号,
邮编:223900
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